苏州有哪家高档养老院

医养结合是颇具中国特色的概念,根植于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整合性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以及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体系相对独立运行的现实。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扶持下,医养结合广泛试点,成效显著,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理论认识误区和实践操作偏差,主要问题表现在:

主管部门交叉重叠,责任边界不明晰。从各地实践情况来看,当前“医养结合”实践面临的比较大困难是该模式所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交叉重叠、责任边界不够明晰。从“医养结合”的业务范围来看,按照我国现行部门行政管理体制,养老保障业务涉及的主管部门是民政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而医疗保障业务涉及的主管部门除了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外,还有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从管理机构来看,各类型的养老机构多隶属于民政部门管辖,而医疗机构又隶属于卫生部门管辖,涉及到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事宜又由各地人社部门主管。甚至在个别地区的试点推行中还有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的参与。交叉重叠的部门管理直接导致“医养结合”处于“多龙治水”的局面,部门之间职责界定模糊,极易出现利益纷争、责任推诿,阻碍“医养结合”的健康发展。

机构定位模糊阻碍发展。作为一种养老模式的创新探索,准确定位是“医养结合”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就目前各地实践所表现出的突出问题来看,具备公立、民营大型、专业化较高等特点的养老或医疗机构基于自身已有基础,能够顺利增设“医+养”业务,并且拥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而民营、小型、基层的养老或医疗机构受自身基础条件制约,难以拓展“医+养”业务,任由这一现象发展必然会加速不同级别医疗、养老机构之间的分化,使有限的“医+养”资源过于集中,不利于医疗、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同时,不少已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定位偏误,盲目定位高端市场、瞄准高端人群,没有很好地契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人口结构等实际养老需求,影响入住率。

“套保”风险隐患严重。在各地“医养结合”的推广实践中,还出现了一些其他不良现象,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套保”风险隐患严重。我们调研发现,在某些已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并开设养老、托老服务的民办医疗机构中,存在把“养老床位”变相为“医疗床位”,套用医保资金支付养老床位费;把入住老人一般的康复护理服务变相为“医疗诊治”服务,用医保基金报销产生的费用;用医保名义给老人开“营养液”、“中医调理”等保健处方,变相套取医保资金……。这些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医疗保险资金的正常使用,对医疗保险基金造成了损失,损害了其他参保人员的权益,并且人为增加了养老机构和医疗结构的合作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