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哪家养老院比较好

养老服务即将进入质量优先、从严监管时代。基础性指标未合格的养老机构,经过整改后还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服务机构,地方民政局将依法取缔一批、关停一批、撤并一批。

近日,民政部公布了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中国4万多家养老院将迎来第一份全国等级评定标准。这是自2017年3月民政部等六部委启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来,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之后,拟推出的第二个国家标准。此举有何深意?

在征求意见结束后,经济观察报从《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起草机构相关负责人处获知,《标准》将在近期立项印发。

在《标准》征求意见阶段,经济观察报致电《标准》征求意见稿上的联系人唐正,唐正表示:“《标准》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非强制性的。地方民政部门是否采取此标准主要还是看民政部门的想法。当前各个省份的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还是由各个省(市、区)的民政部门确定”。

疏与堵

2018年1月,民政部便发布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王辉在研讨会上表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基准线,而《标准》是起跑线,进一步推动全国养老机构迈入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2018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等措施。此前,从中央到地方,放宽养老领域的市场准入、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系列政策已不断出台。如陕西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

在放宽养老机构市场准入的同时,养老院的服务质量不一、管理标准不一成为了新的问题。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曾表示,我国养老院服务质量仍然存在服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将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

谢红向经济观察报介绍,当前,全国大部分省份的养老院采用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养老院是否参与星级评定为机构自愿申请,无强制性的要求。因此一些规模小的养老院不参与星级评定,其质量高低,民众无法直接判定。

以北京地区为例,养老天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北京养老院的机构数量为638家,获得星级评定为318家养老机构。

涉及所有养老院的全国统一的分级制度建设因此提上日程。

分级制度建设

谢红向记者介绍,官方和业界一直在稳步推动养老机构分级制度的建设,不过其中存在系列争议。“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系列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如老年人居室内每张床位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单人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等。这意味着一些小规模的社区养老机构从一开始就处于分级监管标准之外,这样就会面临着与星级评定一样的难题。”

谢红表示,如果希望达到分级制度建设的目的,分级指标就得降低到最底线,把所有的养老机构都兜进来,强制性的把所有养老机构都划分一个等级。这是当前征求意见稿所未能实现的。“但这又会涉及新的难题,即全国各省发展状况和条件不一,各地养老机构水平参差不齐,如果一下子强制性的统一全国标准不现实,需要考虑超14万养老设施的总体状况。”

上述未参与星级评定的养老院院长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当前政策鼓励养老驿站等多种形式的养老设施发展,如果强制性的统一全国标准,规模小的、落后农村地区的养老机构可能面临难以达标的难题,这可能意味着机构被强制性的关停。”